生,我之所得。死,我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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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行尸一具,没什么不好的,恩活着就要寻找活着的理由,找人引路,不如自己找活着的证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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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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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看不开啊?吕后说得好:人生一世间,如白驹过隙,何自苦如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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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做的那么好,用自杀嘛?你应该没有朋友,我的思想角度不会有问题的。你无聊的话,就++++++我吧!QQ:6736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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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开点,看过2004年的一篇满分作文叫做《我发现快乐无处不在》,好好看看吧s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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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拉 找死神去,估计他也不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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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呀?你想死?我和你交个笔友,帮你爱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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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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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6-25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生死死 本是过眼云烟.人生有好多事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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