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刀子刺入腹部3刀,(长3cm,深5cm)1刀(长3cm.深3cm)2刀,未刺穿内脏,法律上构成什么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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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29 18: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90年的《人体轻伤及重伤鉴定标准》中可以看出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腹部损伤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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