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备案名单是否就有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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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6-25 17: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省农村村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如下:一 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在0.067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133平方米;二 人均耕地在0.067公顷以上,在平川地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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