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某甲害怕,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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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7-10-5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属于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指的是准备作案工具、勘察地点等行为,而某甲拿刀上路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因为自身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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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5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中止要主动放弃,良心发现的放弃,行为人害怕联防队员干扰自己,被动的放弃犯罪,怎么能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实施杀人行为,必须有动作才能叫着手,行为人携带匕首前往并未实施刺杀动作不能算着手,所以不能是犯罪未遂。此案应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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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5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准备条件而犯罪行为还没开始实施,其犯罪对象还没有受到紧迫的危险威胁。甲只是带匕首前往,还不算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所以只能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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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5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预备。故意伤害、杀人的实行从对被害人生命健康安全产生急迫的威胁时开始,也就是说,行为人举刀欲刺向被害人时开始。假设行为人举刀正欲刺向被害人,突然产生怜悯之情,放弃行为的,属中止行为。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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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5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自己的原因停止的,是外界导致,属于犯罪未遂,也不是预备,因为已经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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