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医疗期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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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3年,在2013年4月份查出患颗粒型恶性肿瘤,当时为了生育暂时保住子宫,请了1个半月医疗期切除肿瘤,今年怀孕了7月底生孩子,正好有4个半月产假,因为我的病医生要求生完孩子直接切除子宫,当我问到单位说我的医疗期休假日期和产假日期正好重叠,不能休完产假再休医疗期,这样的说法对吗?有什么好的休假方法吗?请您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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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期和产假是俩个概念在医疗期内需要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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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叠不能分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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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依法先休产假,并按医院要求接受相关手术。待产假期满后,如果医院认为还需要休息的,到时再根据医院证明,向单位要求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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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叫医生在你产假休完后开较长一些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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