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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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3 22: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甲方于2014年1月23日在中介与乙方签定买卖合同,合同中只写了过户费由甲方承担,过户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由银行政策原因导致贷款延期或被终止的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就写了这么多,也没有写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写的太不全了.也没经验.现在5月4日了只给了我一个首付,剩16万尾款等待银行审批.拖了三个多月了,期间并且房子涨了好几倍,我没有和对方过户,原因中介承诺一个月办理完贷款,实际拖了我三个月还没有拿到尾款,我让中介出一个约定时间和违约责任的补充协议,中介不出,中介说什么时候放款是银行的事谁也说不好.买家也不出钱.买家就等待银行放款,我怕过了户,拿不到尾款自己受损失,到时候房本人家的名字了,我该怎么写这个补充协议?是否要些损失,他还把我的门锁翘了,换成了他的锁.(毛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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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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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2: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委托当地律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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