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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3 23: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点事情我去年和我对象订婚了,是彩礼方面的问题,我们俩是自己认识处的对象,没有媒人,涉及到彩礼,我们家就和我对象说彩礼的问题,我家要5万块钱+一个楼(房肇上写我们俩名),三金除外,当初问我和我妈妈问我对象买楼写谁名?他说我们俩住当然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可谁知道我对象竟然没和他家里人说,现在他家里不同意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可是现在已经过了1万块钱的礼,外加给了1万元大包小包的钱,也买了一金,如果两家闹掰了,我们该赔偿么?该把什么钱给他家还是什么都不用给?有没有解决的办法补充{男方家里之前承认要什么彩礼和我对象说,有我对象传达到他家,对外说凭赏,所以会亲家的时候我们没提写谁名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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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3: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彩礼钱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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