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方的两家公司,老板是同一人,法人代表不同,怎么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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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是2009年入职佛山一家公司,该公司老板在佛山和中山各有一家公司,但法人代表不同。2013年12月,因公司效益不好,公司决定佛山公司停产,所有工人调入中山公司上班,佛山公司仍在,并未关闭,现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我们同中山公司签合同,我不愿意签,可否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补偿,工作年限应该怎样算?补充问题:1.进公司时,入职表上写的我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比如我工资是8000,约定基本工资2000,浮动工资6000,经济补偿应该按哪个工资算?2.公司每个月要在我的浮动工资里扣20%,到年底再发,这样做,公司是否违法?3.我的社保是按最低基本工资标准购买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我的实际收入补齐社保缴费?4.社保从入职起,就在佛山公司购买,2014年3月份,公司把我的社保停了,说是要在中山公司购买,后来在我的要求下,公司又重新在佛山帮我买了社保,但公司名称却变成了另外一个公司(该公司是佛山公司的前身),这样是否会影响我的劳动年限的计算?5.公司跟我签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公司留一份,劳动局备案一份,我自己没有;公司发工资。只有一张工资表,让我们签名领现金,没有工资条给我,我要怎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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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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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你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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