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之前所有公司的离职证明,之前的公司押着不给合法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这样的,我之前做过三份工作,现找到了第四份工作,第四份工作因需要办理一些事宜,需要之前三家公司开的所有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本应该是员工自己的个人资料,可有的公司说需要保留两年,有的公司说不能给我,请问之前的公司这样扣留离职证明符合劳动法吗?我应该怎样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4 0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4 0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