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撞上汽车.车主要求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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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电动车主,9.26晚19点20左右骑在东水路往塔头路方向、途径东水路与东大路交界处时突然有一辆汽车向右拐进东水路本人刹车来不及.撞了上去.在汽车的右后车灯附近产生了一道拇指长的划痕.汽车主要求赔偿500元.声称如果送修或叫保险至少花800元.当时情况是那车突然从右方串出且没打右转车灯.故本人来不及刹车才撞上.这种情况是否对方也要付上一定责任.且只是一条细小的划痕是否该赔偿500元.车牌号为闽AGL693望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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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报警处理,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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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报警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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