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工资未按上海地方规定给员工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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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0: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13年进入上海松江某公司,上海地方政府在2014年4月开始基本工资上调到1820元,但是我原来的基本工资还是按原劳动合同(基本工资1620元)发放,我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每月工资总额4000元整。公司没有给员工工资单,是打到银行卡的,没有签字确认,所以本人看不到工资单详细。我是否可以要求仲裁介入,并要求公司支持2014年4月到今天的基本工资200元的差额?公司工资单是电子EXCEL表格形式的,如果公司造假(对我的工资表修改),请问:我要拿出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我的基本工资是按原来的1620元发放?目前我可以备份并获取到财务的电子邮件,工资是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老板确认的,所以财务电子邮件里有工资详细信息。里面有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电子邮件工资信息是否可以做证明?另外我(员工)是否因为备份财务的电子邮件(作为证明),违反侵权法或者说侵犯公司机密?万分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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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0: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能提出差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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