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赔偿应分开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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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4 0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3日我丈夫(在本村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在村喇叭广播任何个人不得在涧河私挖乱卖。后我村一名之前私挖者(是党员)就跟他儿子来我家打架滋事,为拍下滋事者的证据我拿照相机拍,被对方打坏了。后报村委,镇上、及派出所,村、镇都说等派出所的结论,派出所昨天(10月20日)电话通知我说要拘留对方,(拘留对方后,损坏的东西派出所不管。)就这两天的时间,但在10月18日对方就知道派出所要拘留他,问:1、派出所应该在什么时间通知双方。2、派出所可不可以提前通知对方。3、损坏的东西派出所就该不处理吗?4、这种事我该找那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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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答:1、向对方送达拘留决定书;2、有可能;3、调解不成时,向法院起诉;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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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直接去公安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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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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