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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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1: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9月23日我丈夫(村党支部负责宣传)在村喇叭广播涧河沙石是集体的,任何个人不允许私挖乱卖,后之前私挖乱卖者(党员)便同他儿子来我家打架滋事,还损坏了我拍证据的照相机,手机等,我先后报给村委、镇上、派出所,村、镇说要等派出所出结论,派出所昨天10月20日电话通知我说这两天要拘留对方,(说损坏的东西不归派出所管)但在10月18日对方就知道要拘留他。问:1、派出所应在什么时间通知双方。2、拘留是否说明对方有错?3、拘留结束后派出所的工作是否就结束了?4、赔偿就要去法院起诉吗?5、像这类事件我是否可以要求陪产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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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建议致电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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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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