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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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公司签署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注明了工作岗位,但是合同后面也补充了一个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调配工作,现在刚刚满一年,公司已岗位撤销为理由,要求我换岗,我可以拒绝吗?公司说我拒绝就按自己离职处理,不知道公司的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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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中补充条款有约定公司对你岗位的调配,如果你的工资待遇不变,调换的岗位并不是羞辱性的,属于用人单位的合理用工,则没有违悖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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