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时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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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追究时效应依据民法通则第几条?民法通则135、136、137条规定的时效为二年、一年、二十年,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时效应适用哪一条?135、136条对我案太短!因为对我人身侵权止于2007年2月1日。遭迫害被精神病!法院立案是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立案并下达传票,现开庭被告事实不否认,纠缠于本案过了时效,依据就是135、136条。我坚持请求法官应依据137条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166、167、168条处理本案时效!?当庭法官没明确表态,宣布休庭。请问我案属医疗纠纷还是人身损害?我的时效要求有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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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情根本没有说请说,根据案件不同,时效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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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把案情说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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