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点: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其他损失包括经营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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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1: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地方城管在城市管理中,以店外经营暂扣商户两台电动车快速充电站,时间长达23个月,其暂扣物品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条例之规定,现我要求地方政府赔偿暂扣期间的经营损失,诉至法院本月20号开庭,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点:“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其他损害使人难以分解?这方面国家应该有个明确范围多好啊!能否尽早解释给我回复!谢谢陈述人乔战军1550390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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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损失包括经营损失。如需帮助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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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1: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实际损失,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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