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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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07年7月到一家建筑行业的国企工作,于08年4月由这家企业找的一个劳务排遣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两年,10年期满后又签了一次两年,于12年4月期满,然后没签合同工作今。现在这家国企搞了一个他们控股的合资公司,要我们离开他们去和那家公司签合同。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变相辞退我们,我们应该有些什么样的权益可以主张。还有每天工作时间长,节假日没休息,可不可以让他们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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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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