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很多人把自己的储蓄都存入一个私人的地方,这私人破产,拿不出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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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村很多人把自己的储蓄都存入一个私人的地方,这私人破产,拿不出来钱,自己投案自首,他说把钱都给本县农行行长,在这时行长生病不会说话了,而这个私人地方只有行长的个人手写版的的章,还有行长录音。这个县长说处理,一个月了都没有动静,是不是县长,公安被买通,全村农民的血汗钱都没法要回来了。全村5000万呢。还有其它村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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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你这个问题,使我又想到了新乡腾飞事件。
首先,分析一下,私人地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可能社会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针对开办银行业务的营业机构,是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向国家银监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才能开展银行业务。关于以上两个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其次,关于本村村民的存款问题。第一,想要要回这些钱,必须先要了解这些钱的去处,才能往下一步走,否则,就是舍本逐末了,无济于事。第二,在查到这些钱的去处后,可以代为求偿,或者申请对相应的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已收回债权。
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有需要的话可以详谈。
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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