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起诉四合当镇政府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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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2: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辽宁省凌源市(县级市)四合当镇魁盛店村何外组村民2013年4月20日魁盛店村委会换届选举,村主任候选人张凤田贿选成功。5月9日,我将张凤田贿选事实检举到四合当镇政府,给镇党委书记刘伟,政府镇长朱宝富,镇人大主席曹志文材料各一份,同时建议执行“村选法”三十八条,由派出所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书记刘伟几次对我说:贿选不是违法行为,不能动用警力,你们老百姓不懂法律。镇政府安排镇纪检书记王玉合负责调查。王玉合违纪违法颠倒黑白,向镇政府口头汇报:张凤田没有贿选行为(王玉合没提供一份调查笔录)。四合当镇政府以王玉合汇报为依据,2013年12月15日向凌源市信访局交上四政报[2013]17号结案报告,签发人华国文(政工书记兼信访办主任)。2014年1月21日我将王玉合、华国文以渎职罪检举到凌源市纪委。2014年11月26日市纪委给予王玉合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2月27日,四合当镇政府又安排副镇长吴艳丰负责调查。吴艳丰带着镇用临时工陈耀宗调查,走门串户,只问不审。我提供的收钱证人如实回答,证明张凤田贿选属实。因吴艳丰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我检举的违法行为人(张凤田和发钱人)有恃无恐,一概否认,竞有一个人不让作笔录,吴艳丰无可奈何,调查二十人耗时四个多月。然而,四合当镇政府竞以被检举人的说法为依据否认张凤田贿选事实。2014年11月25日,镇政工书记华国文将(关于你举报“张凤田有出钱买票贿选情况”的答复)交给了我,盖四合当镇信访办公章。我提出根据村选法三十九条,镇政府应该在受理后三十日内给我书面处理决定,盖镇政府公章。华国文说:我们政府给你什么,盖什么章,你老百姓说了不算。2014年11月26日,我拿这份答复到凌源市信访局申请复查,信访副局长(女)说:贿选案件我们不复查。我问:能到法制办申请复议吗?她回答:信访答复不复议。2014年12月17日,我拿这份答复到市法院起诉镇政府行政不作为: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理由:1、办案560多天。2、有法不依。3、违法不究。4 、不给处理决定。5、不盖政府公章。行政庭长司殿民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把我驳回。请国家信访局给予解释,我能否起诉四合当镇政府不作为。咨询人:王兴印身份证号:211323194910155618手机号:15541678953辽宁省凌源市四合当镇魁盛店村何外组2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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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2: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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