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与寄宿生在晚课课间发生矛盾,导致刀捅伤事件。都是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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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走读生与寄宿生在晚课课间发生矛盾,导致刀捅伤事件。都是初中生。请问学校是否有责任?如果有,大约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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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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