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8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判归我扶养,孩子父亲判每月给600月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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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4 0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13年8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判归我扶养,孩子父亲判每月给600月生活费,但是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我在柳州,孩子爸爸在湖南郴州,我的离婚手续是通过湖南那边法院判离婚。那我该怎么做?去维护孩子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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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需要到当地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确定的对方给小孩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这样你就可以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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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到湖南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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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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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湖南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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