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午六点半,我在自己开的中医养生馆为顾客做理疗时,突然进来一个我从来不认识的32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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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4: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下午六点半,我在自己开的中医养生馆为顾客做理疗时,突然进来一个我从来不认识的32岁男人,不问青红皂白队我实施半小时的毒打,用店铺里的电开水壶、玻璃火罐、铁椅子把我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我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子,罪犯还砸烂店铺的一些东西,在打我的过程中揚言要打死我,后经群众报警当场抓获,现已一个多月,罪犯拒不交待打人原因,象这样的情况罪犯会有怎么的法律制裁?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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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4: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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