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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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4 0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女朋友是香港人,在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工干,外出时乘坐在车辆的后排座位上,突然间,右边停车场有一车辆驶出,并撞向她乘坐的车辆,她头部撞向前排座椅及车窗,右边额头及眼角位置撞伤及有大约十秒休克,交警接报到场与双方司机问话,之后肇事司机向她保证会赔偿所有(包括在香港)的医疗费用,要求私下解决,因为她当时感觉不适及该司机态度诚恳,便答应了私下解决,所以交警发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确定书上并没有写上她的资料…及后肇事司机的朋友陪同她前往华东医院就医.同日她返回香港…翌日,本人女朋友仍然感到头昏,遂到香港私家医院进行脑部磁力共震检查,检查后医生表示没有大碍,医疗费用三万多港币…同日她向该司机发送医疗报告及收据,他回覆说费用太贵,不会赔偿费用,经多次联系后他愿意赔二千人民币…本人女朋友感到很不公平及无助??,这两个月来一直受生理及心理上的困扰,请问她可以追回费用吗?如可以,应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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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必要的检查项目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超出部分不支持,而且据我所知内地核磁共振检查没有那么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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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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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只是支持必要及合理的医疗费支出,您女朋友在车祸当日已前往华东医院就医,应是有就诊记录,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应有医生建议,而您女朋友在香港做的脑部磁力共振检查,是单方面决定,且很难证明其是必须并且是合理的。
个人认为,您女朋友所做检查已超出法律支持的范围,若您仍有困惑,可多征询各位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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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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