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朋友是香港人,在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工干,外出时乘坐在车辆的后排座位上,突然间,右边停车场有一车辆驶出,并撞向她乘坐的车辆,她头部撞向前排座椅及车窗,右边额头及眼角位置撞伤及有大约十秒休克,交警接报到场与双方司机问话,之后肇事司机向她保证会赔偿所有(包括在香港)的医疗费用,要求私下解决,因为她当时感觉不适及该司机态度诚恳,便答应了私下解决,所以交警发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确定书上并没有写上她的资料…及后肇事司机的朋友陪同她前往华东医院就医.同日她返回香港…翌日,本人女朋友仍然感到头昏,遂到香港私家医院进行脑部磁力共震检查,检查后医生表示没有大碍,医疗费用三万多港币…同日她向该司机发送医疗报告及收据,他回覆说费用太贵,不会赔偿费用,经多次联系后他愿意赔二千人民币…本人女朋友感到很不公平及无助??,这两个月来一直受生理及心理上的困扰,请问她可以追回费用吗?如可以,应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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