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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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5: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15年1月在单位受工伤,因为单位原因错过了申报工伤的时间,但是单位只愿负责有正式票据费用的一半,而我在治疗期间因为有家贴骨伤的诊所是家族治疗骨伤的世家,疗效比较好,在此又贴了8次药,每次100元,又产生了800元的费用,但没有正式票据,请问,我在申请仲裁时除了有正式票据的,可以申请没有票据的800元吗?另外是双腿受伤我没有住院,每次治疗都是雇车,可以申请交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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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5: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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