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合同与无购房资格买家签署后,买家要求主体变更加上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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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4 05: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二手房合同与无购房资格买家签署后,买家要求主体变更加上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名字,业主有权拒绝签署并使合同解除吗?这样构成业主单方违约吗?对方强调家庭名义买房,过户时房产证上会有无购房资格的那位买家姓名吗?如果拒绝签署主体变更,对方无法贷款,这是属于业主的违约责任吗?或者买家事后要求合同上加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姓名,业主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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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5: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有权拒绝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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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5: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业主有权拒绝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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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5: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并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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