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在2015年因为车祸过世,他留下了4套位于浦东新区产权房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岳父在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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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6: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岳父在2015年因为车祸过世,他留下了4套位于浦东新区产权房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岳父在2003年和我岳母离婚后就一直单身,我岳父这辈子只生了一个孩子那就是我妻子,还有我岳父的父母都在2010年前都过世了,当我妻子准备法定继承自己父亲遗产的时候,而我岳父的大哥和大姐还有妹妹过来找我们说他们也是继承人要和我妻子一起继承我妻子父亲的遗产,我咨询我岳父的4套浦东新区的房子是不是都应该我有我妻子一个人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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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6: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妻子是你岳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你岳父的兄弟姐妹属于你岳父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2)依据继承法规定,没有遗嘱情况下,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当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才有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3)如你所述,你岳父全部遗产都应有你妻子一个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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