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到期日是2015年4月1日,我在用人单位工作到2015年4月1日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4 07: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到期日是2015年4月1日,我在用人单位工作到2015年4月1日,合同到期后,我没有再去上班,也没有递交辞职报告,用人单位扣了我今年3月份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并且在合同期间收取衣服押金,我去要工资和押金,单位以没有辞职报告为由不给我,这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4 07: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公司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4 07: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合同到期后您与单位的的关系自动解除,建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