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有一辆公牌摩托车挂靠在上海冠仓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牌照沪A56380.2003年买的时候挂在车行,后来上海出政策要自己找挂靠的公司.我期间在上海浩瑞化学有限公司上班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浩瑞公司转让现公司名字上海冠仓磨具磨料有限公司.我与公司劳动合同也终止.在2014年5月摩托车报废,冠仓磨具磨料给了我公司相关资料,我去做了前期报废.当时公司营业执照要过期,办理报废的地方说公司资料要重新审核,而且报废摩托车也需要走程序大概要一个月左右.冠仓磨具磨料说他们要用材料,要求我迅速寄回.我就按照公司负责人要求把公司材料返回.上海冠仓磨具磨料在上海没有实际办公地址.挂靠在经济城内.我一直找公司负责人要求拿到公司资料,让我把摩托车报废流程走掉,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能够办理.打电话到经济城,里面的老师说冠仓负责人关照不要来理睬我.现在在我手上只有自己的摩托车报废单及公司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问,我该怎么处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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