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超过投标总价1/3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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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7-6 18: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 如果您是施工方,建议你与业主会同招标办协商追加工程比选或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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