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帮忙解答一个公司清算的问题,谢谢!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公司却一直没给缴纳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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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2-7 1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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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7 1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可以。马上辞职并且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劳动仲裁是不会管的,这个你要通过社保局那边来办理,可以去投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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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7 1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没给你缴社保,可以书面通知单位(公司没给缴社保,所以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公司不缴,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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