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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6-8-1 10: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罚款 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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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1 10: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的,我觉的税务机关只是在按程序办事,如果犯了不是太大的错,交了罚款就行了,如果你们认为他们税务机关错了,可以有申诉的权利。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除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违法案件外,对于其他违法案件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与听证、审查、决定、执行程序。1、告知程序:国税机关经立案、调查取证程序对税务违法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在作出税务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查处情况。对未履行告知程序所作的税务行政处罚无效。告知内容包括:(1)经调查取证获取的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据。(2)当事人行为所触犯的法律规范。(3)当事人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4)拟给当事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标准。(5)当事人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陈述权、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权等。2、听证程序:听证是国税机关根据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在对当事人某些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按照一定形式听取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意见的程序,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更加公正、合理的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1)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曰内向国税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愈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3)国税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的情况。(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听证的外,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告案情和听证时间、地点,并允许公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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