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服兵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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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7-10-7 12: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修改后的《征兵工作条例》,首次对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作出规定。作为完善国家兵役制度的重大举措,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不仅为部队建设和发展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兵员,也为普及和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培养了大批骨干。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优待政策一、减免学费的规定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二、复学后的优待规定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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