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工作证,在公司工作两年半了,在分公司工作时受了伤,20天后分公司才成立,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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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7-6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分公司是你们总公司下边的一个机构,分公司没成立之前你就是总公司的员工,你可以和总公司申请!总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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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6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根据认定、鉴定的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享受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般是12个月,可以再申请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是否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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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6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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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6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可以认定工伤;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与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与分公司没有必然关系,不影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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