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的员工辞职都要一个月前书面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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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3-30 15: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辞职当然是可以的,这是你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辞职权。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另外,你提到的收取工服押金的问题。这是违法的,不允许单位以任何借口收押金,你可以要求退回。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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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3-30 15: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不是想走就能走的啊,进去容易出去难啊,除非你不想要当月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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