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6 23: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属正式员工,接到总公司的通知去外省工作一段时间,外省工作时间为一年,总公司人事部当时跟我谈的条件是一年有三个月休假,休假时间工资照常发,因外省分公司工作进展的原因,在家休假了六个月才收到分公司要我去上班的通知,接到通知后,立马动身前往工作地点,工作一个月之后,不发工资,本人就直接联系总公司要求回公司报道,分公司对本人在家休假六个月及工作一个月的工资不认可,用待岗工资推脱,我该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6 23: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或申请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6 23: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6 23: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