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名教师,51岁,交通事故中过失撞死一74岁老太太,应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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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6 23: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哥是名教师,51岁,交通事故中过失撞死一74岁老太太,应负全责。事后与其家属协商赔偿,因对方要价过高,赔偿不起,不能达成一致。请问会被判刑吗?一般怎么判?判刑后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被开除工作吗?开除工作的话,退休金会全部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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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6 23: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死亡一人,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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