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在学校上一年级,下课的时候她和同学在教室里玩,一个同学把她的鼻子撞破了出了很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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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7 0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小孩在学校上一年级,下课的时候她和同学在教室里玩,一个同学把她的鼻子撞破了出了很多血,我带她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不排除可能有隐性骨折,叫我在家多观察下,一个星期后再去复查。我到学校去找校长他说学校没有责任,要学校出医疗费也不可能,要我们自己出一半,那个同学家也只承担一半,还有在学校买了保险他说也报不了,说是要住院才能报一点点,请问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该不该出医疗费?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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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要承担责任。你可以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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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1、《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十周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生在校受伤,首先推定学校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如果希望免责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学校校长的说法是不对的。
2、对于医疗费,建议与校方、学生的家长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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