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公安局干警有警衔,因内部工作变动,调往别的部门,因有病没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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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7 0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原是公安局干警有警衔,因内部工作变动,调往别的部门,因有病没有接受,公安局主管人事部门,让我回家等待另行安排后再通知我,期间有病假诊断书,公安局借用1994年黒公发38号试行文件辞退条例19条第7款,以无故旷工为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将我调离公安局至今无工作,公安局是否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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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是否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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