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是否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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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7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年8月领证,先领证,后婚检,婚检报告女方隐瞒男方拿走,并告知女方身体检查都是好的,在婚检过程中,男方在女方去验尿的过程中,翻看女方填写的单子,发现小时候有做过肺隔手术(女方在胎儿时期脏腑器官畸形),有吃生肉的习惯,父亲有糖尿病历,女方自己又不吃任何水果,但是就是不愿意说自己身体状况,平时体虚走几步就累。这些情况在领证之前都未告知。平时告知身体状况只有被狗咬过打过狂犬疫苗,家里还养过狗,得过甲亢(母亲也有甲亢),眼睛近视激光过。是否可以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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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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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有效,男方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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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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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关系有效起诉离婚。如果把这些看的重的话,还是先了解清楚再考虑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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