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发包方,与甲,乙两人签的劳务合同。合同内容是每台基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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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7 0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工程发包方,与甲,乙两人签的劳务合同。合同内容是每台基础5.6万元,共25台,合计金额140万元。去年已完工工程人工费约120万元,实际公司支付97万元,在年后工程开工后,甲乙两人一直没来,确找个第三人来干剩余工程尾工,尾工人工费约14万元,在工程尾工完成后公司给第三方拨付尾工人工费14万元,第三方要求公司项目经理给签一个,第三方在尾工工程,公司还有尾工工程农民工工资16万元欠款证明。第三方拿着欠剧证明去劳动监察大队去讨要民工工资,而合同方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公司,说公司多给第三方钱,扣他们的钱太多,不承认要求公司给他们31万元,第三方想要加原来14万元共计30万元。结果就有16万元差额。他们这样闹下去公司有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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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一个案子中解决应该不会有损失。建议当面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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