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0年与村里没有签合同,承包一片荒地开挖渔塘,做了房子种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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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7 0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2000年与村里没有签合同,承包一片荒地开挖渔塘,做了房子种了树。当时说好十五年之后如要继续包以我们优先。如今己到期,近几年有可能开发,村里提高价,甚至高价拍卖,如我们不接受就弃权,房子拆走树挖走,我们开渔塘费也不给。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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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农村土地承包大多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有交纳土地承包的管理费用凭据也能证明你与村委之间砘在土地承包的合同关系。
2、村委包办土地开发补偿的操作情况你没有讲述,如果不规范也不合法的,你可以向政府投诉处理。
3、你在承包期间做的房子和种的树属于你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村委拆除房屋应当补偿、移走树木则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支付。至于开渔塘费用是你承包土地的投入,不知你承包的是否为耕地?如果是,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改变耕地性质是要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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