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洛阳,我们单位是国企下属的子公司,我属于外聘人员,公司有同事是国企员工身份,今年公司通知因为亏损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7 0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有4个人,2名外聘人员,2名国企职工。因为体制外聘人员的工资及人工成本都低于国企职工。因为集团的人工成本较大,国企职工的人工成本也很大,每年不管是否盈利领导们都必须提走奖金发放;加上外行管理内行。至使每年都为亏损,今年公司通知,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要降低成本,每人扣10%工资,制定绩效考核任务,完成后再发。可任务的划分是你根本都完不成的,每单业务的利润是公司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标准已经脱离了市场实际情况。并且告知我们必须执行这个标准。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自己把公司承保了,按公司规定缴纳管理费用。不管了。如果不行,就按公司要求降低工资。那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违法,我该如何举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