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转移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后没有就医,事后查出伤情提起诉讼。原告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后的医院诊断证明、交警大队的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书、邻居的受伤后一直在家休养的书面证明,以及交警的证明,证明事故受伤后,原告一直去交通大队商谈此事,这表明了后来去医院就是由于对方的撞击所导致的等等为证据,向法庭提出,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说,应该由原告举证证明伤情是对方造成的,那么,上述证据是否原告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原告可不可以凭上述证据证明就是对方撞的?如果可以证明的话,此时,对方说我可能又受过别的伤,是不是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了对方身上,应该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具体要看证据的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认定,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详细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聘请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在事故后及时就医的情况下,你所提供的医疗证据和车祸受伤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应当由你来举证,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