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市青山区“青城阳光”买了套房。合同上2015.12.31.交房。在这一天,开发商通知交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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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7 0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武汉市青山区“青城阳光”买了套房。合同上2015.12.31.交房。在这一天,开发商通知交房,但他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我拒绝收房。售楼方说因为各种特殊原因,2016年3月才能拿到“竣工验收合格证”,希望我们谅解,并1月1日至3月1日的物业费不收,此时间内装修的水电费不收。但是,按售房合同规定,廷期收房每天按万分之一赔偿。我房价约70万,到3月1日应赔四千多,不划算!请问能收房吗?收房后还能要求赔偿吗?官司能打贏吗?律师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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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收房,并通过正式邮件要求其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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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是律师费远高于收益,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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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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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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