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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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7 0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5月份员工私盖公章在空白页上面(因为员工那个时期接触过公章),2016年1月员工把公司告了,员工拿出一张“补偿协议”(因公司历年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员工10元人民币),上面有公章(公章没有压字)有员工签字。我公司现在怀疑公章是员工2015年5月加盖在空白页上的,文字打印时间是2016年1月,员工签字形成时间是2016年1月,请问我公司能申请鉴定公章、打印文字、签字形成的时间吗?如果能鉴定出先加盖的公章,间隔8个月后在打印文字及签字,是否可以证明员工伪造证据“补偿协议”无效,判员工败诉,我公司还可以反告员工做假证吗?员工败诉后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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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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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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