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7号上午10点钟 ,我和家人正在打大门口打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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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7 02: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2月7号上午10点钟,我和家人正在打大门口打扫卫生有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用起子(加工磨过的)直接刺向家人的喉咙头部脖子。手还有我的脸。导致家人住院(我们始终医院过年的)市医院医生诊断是喉部联系性骨折。但是我们就打110了,来执法的是大荔冯村村派出所他们把伤势拍了照片但是没做笔录。也没找凶器。(来执法的是行凶人的侄子)也没有拘留行凶者。到现在还是一直在拖延。请问我们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吗?我家人的伤势是属于哪种伤势。这个依法是怎么处理行凶人的。怎么给我们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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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涉嫌犯罪,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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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抱紧处理,由公安机关委托做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级别,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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