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在婚前购买住房,付了首付,余款用他本人和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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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7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方已在婚前购买住房,付了首付,余款用他本人和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在婚后仍需继续还贷,未使用女方住房公积金还贷,那么离婚后,该房子所有权如何处理?在婚期间男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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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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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不是!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
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除非男方同意赠与或在房产证上加名,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万一离婚,你可以得到还贷和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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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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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共同还贷你有相应的主张权利,如果没有共同还贷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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