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5年10月22号到2016年1月30号在西安 一家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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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7 03: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2015年10月22号到2016年1月30号在西安一家公司上班,在1月30号当天辞职,公司就没给1月份的工资,并且还拖欠1000块押金直到现在,我和公司没签订任何合同,请问我还能不能要回一月份的工资,并且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说过要离开,但并没有表达得很清楚,请问我应该怎么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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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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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收取押金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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