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咨询你一下:我媳妇在前二年为了做生意方面双方发生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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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7 0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咨询你一下:我媳妇在前二年为了做生意方面双方发生抄架,双方互相推垃,(对方先动手有周围同行人证明)双方互相推拉导至对方女的至至伤,(轻微骨折)当时双方经派出所调解后自愿1达成协议并赔8000元,双方各有签名,协议书双方各一份,派出所留一份。时隔二年时间,現在对方反诲,找派出所(找关糸),要重新处理,派出所有关人员多次找上门要我妇媳到派出所做笔录重新处理,(自的是要再赔钱),受到我们拒绝。自前派出所已把相关材料送到厦门思明区检察院,前几天检察院只用一个电话通知我媳妇去检察院一趟。我们感到莫明奇妙。请问叶律师:他们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反诲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办?请叶律师英明断定和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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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是否有去做伤情鉴定?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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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私了,需要结合伤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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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给合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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