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办费是分几年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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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6-8-14 0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点不同的看法吧:开办费的摊销,会计法规定: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税法规定:可在开业之日起,不超过的5年的期限内摊销。实务上,一般是根据金额的大小,如果金额不大,就一次摊销。如果金额较大。可在5年内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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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14 0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业前的所有费用(不是所有支出!)都要计入开办费。根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会计准则,开办费均需要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但税务规定是要在5年内摊销。这中间看似矛盾,但实际上反映了新会计准则的更甚的谨慎性原则,但税法不会因此让你递延了税款,仍然采用5年摊销。所以企业记账时仍然要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但年底税务会给你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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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14 0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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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14 0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二、三楼的说法就更贴切了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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